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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主体及职责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和《南通市科技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政办发〔2001116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南通市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其行政执法主体、主要执法职责和权限、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一)行政许可

1.科技社团设立登记审查

(二)行政处罚

2.对社会力量经登记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的行为进行查处;

3.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非法牟利的行为进行查处;

4.对科技成果进行检测或者价值评估,故意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的行为进行查处

5.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科技成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

6.对从事技术交易的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欺骗委托人的,或者与当事人一方串通欺骗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行政确认

7.技术秘密认定

8.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四)其他行政行为

9.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登记;

10.取缔未经登记擅自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

办公地址:南通市环城南路122

咨询电话:0513-85128861

投诉电话:0513-85128866

二、南通市知识产权局

(一)行政处罚

1.对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进行查处;

2.对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其他行政行为

3.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调查处理;

4.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以及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等专利纠纷进行调解。

办公地址:南通市环城南路122

咨询电话:0513-85128898

投诉电话:0513-85128866

三、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二)行政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4.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5.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6.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四)部门规章

7.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

8.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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