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主体及职责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规范和《南通市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政办发〔2001〕139号),南通市公安局及其下属行政区分局以及分局下属各行政执法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各自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人民警察证进行执法。现将其行政执法主体、主要执法职责和权限、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通市公安局
(一)行政许可
1.公共场所临时举办大型文体活动以及展览、展销等活动许可
2.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许可
3.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核发
4.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5.枪支运输许可
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
7.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8.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9.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0.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许可
11.营业性射击场所配置枪支许可初审
12.民用枪支持枪许可初审
1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许可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普通)核发
15.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许可
16.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入出境通行证核发
17.一次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发
18.台湾居民多次有效的签注、暂住、延长停留期限许可
19.港澳地区公民出入境通行许可
20.外国人出入境证签发
21.港澳同胞申请回内地定居初审
2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回国定居初审
23.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初审
24.外国人来华定居初审
25.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初审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前往港澳通行证核发
27.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28.影响交通安全的占用、挖掘道路许可
29.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
30.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
31.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或举办群众性活动前消防安全许可
3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3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34.各类船舶及水域相关场所临时举办大型活动许可
3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
36.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
37.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3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39.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40.出海船舶户口薄核发
41.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核发
42.出海船民证核发
43.台湾居民登陆证核发
44.对台劳务人员登轮证核发
45.合资船船员登陆证核发
45.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
47.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
48、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
49.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二)行政处罚
50.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
51.对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
52.对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进行查处;
53.对侵犯财产权利的行为进行查处;
54.对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55.对违反出入境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56.对机动车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57.对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58.对行人和乘车人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59.对违反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60.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61.对违反边防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62.对违反网络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
63.对违反禁毒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64.对违反水上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行政强制
65.收缴、追缴
66.强行带离现场、责令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
67.保护性约束
68.继续盘问
69.限制活动范围
70.强制传唤
71.现场管制
72.收容教育
73.强制戒毒
74.取缔
75.拘留审查、监视居住
76.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77.拖移机动车
78.收缴非法装置
79.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80.先行登记保存
81.扣留车辆
82.交通管制
83.取消外国人居留资格
84.不准出境
85.不准入境
86.遣送出境
87.缩短外国人在华停留期
(四)行政确认
88.机动车登记
89.非机动车登记
90.户口迁移
91.居民身份证发放
92.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93.火灾原因重新认定、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94.外国人护照及财物报失证明
(五)行政征收
95.联防费收取
(六)其他行政行为
96.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南通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9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证;
98.依法进行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99.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100.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协调、指导基层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
101.负责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工作;
102.负责治安巡察工作;
103.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04.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105.对公共信息网络进行安全监察;
106.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和强制戒毒所管理工作;
107.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108.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或依法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
109.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110.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办公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81号
咨询电话:85022210
投诉电话:83562093
二、南通市公安局下属分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
1.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2.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3.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4.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5.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7.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8.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10.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11.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法定情形,可以带至公安机关,经批准后对其进行继续盘问;
12.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13.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或依法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
14.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15.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一)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办公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198号
咨询电话:83528979
投诉电话:83531386(白天) 83550110(夜间)
下设11个派出所:
1.学田派出所
办公地点:南通市学田苑附45幢
咨询电话:83574154
2.城东派出所
办公地点:南通市望江楼12号
咨询电话:85597014
3.和平桥派出所
办公地点:南通市环城西路167号
咨询电话:85597074
4.任港派出所
办公地点:南通市外环西路103号
咨询电话:83524274
5.公交派出所
办公地点:南通市人民西路352号
咨询电话:83524224
6.虹桥派出所
办公地点:南通市虹桥新村115幢
咨询投诉电话:83524374
7.新城桥派出所
办公地点:南通市虹桥路69号
咨询电话:85597124
8.文峰派出所
办公地点:南通市洪江路58号
咨询电话:83574124
9.钟秀派出所
办公地点:南通市工农路96号
咨询电话:83574134
10.观音山派出所
办公地点:南通市观音山镇(镇政府对面)
咨询电话:85265909
11.狼山派出所
办公地点:南通市长江南路58号
咨询电话:85700014
(二)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
办公地址:南通市外环北路668号
咨询电话:85559610
投诉电话:85559665、85545110
下设8个派出所:
1.永兴派出所
办公地址:南通市港闸区兴泰路
咨询电话:85601119
2.闸东派出所
办公地址: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高店村八组
咨询电话:85544217
3.闸西派出所
办公地址:南通市城港路195号
咨询电话:85564139
4.唐闸派出所
办公地址: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街道公园路3号
咨询电话:85544110
5.秦灶派出所
办公地址:南通市江通路18号
咨询电话:85667809
6.天生港派出所
办公地址:南通市港闸区天生港镇泽生街32号
咨询电话:85568005
7.幸福派出所
办公地址:南通市港闸区幸福乡幸福村4组
咨询电话:85575266
8.陈桥派出所
办公地址:南通市港闸区陈桥乡五里树村10组
咨询电话:85690433
(三)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办公地址:南通市星湖大道1698号
咨询电话:85920999
投诉电话:85026697(白天) 85920999(夜间)
下设5个派出所:
1.中兴派出所
办公地址:南通市开发区通州路12号
咨询电话:83597870
2.新开派出所
办公地址:南通市开发区瑞兴路268号
咨询电话:83596508
3.竹行派出所
办公地址:南通市竹行镇洪昌路口往南100米
咨询电话:85918706
4.小海派出所
办公地址:南通市小海镇东首
咨询电话:85909624
5.江海派出所
办公地址:南通农场场部西侧
咨询电话:85991080
(四)南通市公安局水上分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
1.依法查处水域和水面上各类治安案件,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水域和水面上治安秩序,依法处置水域和水面上各类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2.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3.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4.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5.管理户政、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8.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9.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法定情形,可以带至公安机关,经批准后对其进行继续盘问;
10.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11.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或依法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
12.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水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船舶)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13.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办公地址:南通市节制闸东路8号
咨询电话:83558388
投诉电话:83558370(白天) 83558388(夜间)
下设5个派出所:
1.节制闸派出所
办公地址:南通市船闸东路1号
咨询电话:85544292
2.九圩港派出所
办公地址:南通市九圩港船闸内
咨询电话:85568201
3.营船港派出所
办公地址:南通市开发区营船港五门闸
咨询电话:83596741
4.内河派出所
办公地址:南通市外环北路江海通仓储公司内
咨询电话:85664024
5.大洋桥派出所
办公地址:南通市港闸区唐闸镇镇政府内
咨询电话:85544420
三、法律、法规授权执法组织
(一)南通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执法职责和权限:
1.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违法行为;
2.负责车辆、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对违法车辆、机动车驾驶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3.负责交通警卫及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4.依法查处各类交通事故;
5.对道路上发生的治安案件进行先期处置。
办公地址:濠东路23号
咨询电话:85128909
投诉电话:85128911(白天) 85128900(夜间)
下属10个执法单位:
1.一大队
办公地址:濠东路23号
咨询电话:85128922
2.二大队
办公地址:青年西路40号
咨询电话:83507548
3.三大队
办公地址:永兴开发区江东路3号
咨询电话:85548327
4.四大队
办公地址:工农路133号(二号桥南侧)
咨询电话:85292030
5.五大队
办公地址:开发区大桥加油站西侧
咨询电话:83597700
6.六大队
办公地址:濠东路23号
咨询电话:85128926
7.七大队
办公地址:濠东路23号
咨询电话:85128928
8.宁通高速公路一大队(原八大队)
办公地址:宁通高速公路平潮路口南京方向100米
咨询电话:86729935
9.九大队
办公地址:崇川路6号
咨询电话:85720193
10.宁通高速公路二大队
办公地址:宁通高速公路兴仁出口处
咨询电话:86562911
(二)南通市消防支队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全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对新、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进行审核和验收,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或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消防安全许可,组织对各类火灾事故进行扑救和统计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
办公地址:南通市人民西路86号
咨询电话:85513580
投诉电话:96119
市区下属4个派出机构:
1.崇川区公安消防大队
办公地址:青年西路296号
咨询电话:88529596
2.港闸区公安消防大队
办公地址:外环北路668号
咨询电话:85559667
3.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办公地址:开发区星湖大道1698号
咨询电话:85026637
4.水上公安消防大队
办公地址:节制闸东路8号
咨询电话:83508198
(三)南通市公安边防支队
执法职责和权限:
1.负责执行武装巡逻、警戒任务,防范打击潜入潜出,依法保卫国家领土主权安全;
2.负责全市沿海边防辖区治安管理、港口船舶管理和户籍管理,预防、制止、查处危害沿海社会治安的行为;
3.依法打击偷渡、走私、等违法活动;
4.负责审查处理截获的违法分子,协助有关部门侦破危害国家安全与沿海地区社会稳定的案件。
办公地址:南通市跃龙南路110号
咨询电话:85088527
投诉电话:85088527
四、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8.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
10.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行政法规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1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印刷业管理条例
2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25.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2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9.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30.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31.强制戒毒办法
3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3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34.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35.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36.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37.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
38.劳动教养试行办法
(三)地方性法规
39.江苏省禁赌条例
40.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41.江苏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42.江苏省消防条例
43.江苏省禁毒条例
44.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
45.江苏省音像市场管理条例
46.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
47.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四)部门规章
48.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
49.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管理办法
50.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
5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5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
53.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54.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55.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汽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
56.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57.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58.暂住证申领办法
59.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60.因私出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
61.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管理办法
62.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
6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64.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6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66.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67.麻黄素运输许可证管理规定
68.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69.机动车登记规定
70.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71.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
72.消防监督检查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