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机构简介
主要职责
(一) 负责草拟全市依法行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依法行政的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业务工作。
(三)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市政府文件;统一审查、修改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文件草案;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四)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办理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办市政府文件的解释工作;组织市政府文件的清理和汇编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
(六)协调市政府部门之间在执行国家、省及市政府文件中的矛盾和争议。
(七)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拟定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制度及工作计划;承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执法证件核发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对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组织或者参与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检查。
(八)草拟行政复议工作的有关制度,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事项;实施行政复议统计上报制度;负责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承办行政赔偿的有关工作。
(九)受市政府委托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有关工作。
(十)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等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的法律事务。
(十二)开展政府法制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和业务交流,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
(十三)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
(十四)联系南通仲裁委员会的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秘书处:5099095 5215095 5099097 5215097
法规处:5099082 5215082 5099161 525193
法制监督处:5099085 5215195 5215197
行政复议处:5099086 5215192 521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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